问答题
编号:5645837
1.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假设未来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抵减,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均为零。2×22 年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资料一:2×22 年 2 月 10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 10 元每股的价格购入乙公司 100 万股股票,并支出相关交易费用 20 万元,甲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假设税法规定,该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与计税基础一致。资料二:2×22 年 5 月 10 日,乙公司作出利润分配计划,宣告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5 月 20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200 万元并存入银行。假设税法规定,在境内设立的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资料三:2×22 年 12 月 31 日,乙公司的股票价格变为 14 元/股。假设税法规定,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资料四:2×22 年 12 月 10 日,甲公司收到来自政府补助的一台价值 600 万元的环保设备。甲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甲公司当年未对该环保设备计提折旧。假设税法规定,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当于收到当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资料五:2×22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因提供产品质量保证确认销售费用 100 万元。假设税法规定,尚未实际发生的质量保证支出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应于将来实际发生时计入。资料六:甲公司 2×22 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为 4000 万元。要求:(1)编制甲公司 2×22 年 2 月 10 日购入乙公司股票的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甲公司因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和收到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3)编制甲公司因乙公司股票价格变动和对递延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分录。(4)编制甲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和对递延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分录。(5)编制甲公司因确认销售费用和对递延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分录。(6)计算甲公司 2×22 年的应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