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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真题及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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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购物中心地下2层、地上4层,建筑高度24m,耐火等级二级。地下二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为11.5m。
地下每层建筑面积15200m2。地下二层设置汽车库和变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设备用地及建筑面积5820㎡的建材商场(经营五金、洁具、瓷砖、桶装油漆、香蕉水等),地下一层为家具、灯饰商场,设有多部自动扶梯与建材商场联通,自动扶梯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部位设置防火卷帘。地下商场部分的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2000m2。采用耐火极限为1.5h的不燃性楼板和防火墙及符合规定的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在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墙上均设有向疏散方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 地上一层至三层为商场,每层建筑面积12000m2,主要经营服装、鞋类、箱包和电器等商品。四层建筑面积5600m2,主要功能为餐厅、游艺厅、儿童游乐厅和电影院。电影院有8个观众厅,每个观众厅面积在186m2-390m2之间。游艺厅有2个厅室,建筑面积分别为216m2、147m2。游艺厅和电影院侯场区均采用不到顶的玻璃隔断、玻璃门与其他部位分隔,安全出口符合规范规定。
每层疏散照明的地面水平照度为1.0lx,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0.6h。
购物中心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温暖材料采用模塑聚苯板,保温材料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0.17m~0.6m的空腔,在楼板处每隔一层用防火封堵材料对空腔进行防火封堵。
购物中心按规范配置了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问题:
1.指出地下二层、地上四层平面布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2.指出地下商场防火分区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消防规范规定的整改措施。
3.分别列式计算购物中心地下一、二层安全出口的最小总净宽度,地下一层安全出口最小总净宽度应为多少?(以m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1位小数)
4.判断购物中心的疏散照明设置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5.指出购物中心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措施存在的问题。
【答案】1.(1)地下二层:
1)依据教材实务第二篇第四章第三节: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楼层,情景描述地下二层设置汽车库和变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设备用地,地下二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为11.5m。则消防水泵房设置不符要求。
2)依据教材实务第二篇第四章第三节: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变压器室的门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变压器室与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隔开,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油浸电力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变配电房的设置,特别是油浸电力变压器要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3)建材商店经营的油漆与香蕉水属于甲类危险品,根据规定地下建筑内不得储存和经营甲乙类危险商品。依据新建规5.4.3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2)地上四层:
1)依据教材实务第二篇第四章第三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布置在建筑的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游艺厅有2个厅室,建筑面积分别为216㎡、147㎡。其中的216㎡不符合规范规定。
2)依据教材实务第二篇第四章第三节:儿童活动场所:儿童行动不便,缺乏必要的自理能力,易造成严重伤害,火灾时无法进行适当的自救和安全逃生,一般均需依靠成年人的帮助来实现逃生。因此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当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建筑内设置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本案例设在四层不符合要求。
3)依据教材实务第二篇第四章第三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实务第二篇第五章第二节:电影院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民用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游艺厅和电影院候场区均采用不到顶的玻璃隔断、玻璃门与其他部位分隔不符合规定要求。
4)实务第二篇第五章第二节:电影院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该面积也不得增加。情景中:电影院有8个观众厅,每个观众厅面积在186m2-390m2之间,则总面积至少为186×7+390=1692㎡,电影院部分至少单独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应按照每个防火分区不大于1000㎡划分,同时应符合消防其他相应规范要求。
5)依据建规条文说明:5.4.7剧院、电影院和礼堂均为人员密集的场所,人群组成复杂,安全疏散需要重点考虑。当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考虑到这些场所在使用时,人员通常集中精力于观演等某件事情中,对周围火灾可能难以及时知情,在疏散时与其他场所的人员也可能混合。因此,要采用防火隔墙将这些场所与其他场所分隔,疏散楼梯尽量独立设置,不能完全独立设置时,也至少要保证一部疏散楼梯,仅供该场所使用,不与其他用途的场所或楼层共用。
2.(1)依据实务教材第二篇第五章第一节: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业营业厅,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水平或竖向连通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情景描述中:地下每层。地下二层5820㎡的建材商场与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5200m2的家具、灯饰商场有多部自动扶梯连通,连通开口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每个防火分区面积采用耐火极限为1.5h的不燃性楼板和防火墙及符合规定的防火卷帘进行分隔。本案例地下营业厅总面积:15200+5820=21020㎡大于20000㎡。消防规范规定的整改措施: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两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基本上需要整个改造负一、二层的上下楼板,将耐火极限从1.5h改为2.0h的不燃性楼板,这个代价比较大,同时采用符合规定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 鉴于本商场已经建成,重新在空间中制造一个下沉式广场格局变动太大不太现实,在现有负一、二层多部位上下连通情况下采用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也不是很适合于现状。建议从负一、二层中切割出1020㎡平方的面积作为停车场或其他非商场用途,保持商业部分不大于20000㎡。
(2)依据实务教材第二篇第五章第一节: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
2)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
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
所以对于整个地下商场部分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装修,以达到情景描述的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2000m2分区设置的前提要求。
3.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21-2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表5.5.21-2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5.5.21-2规定值的30%确定。5.5.21-2条文解释:本款中的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由于设置在地下、半地下,考虑到其疏散条件较差,火灾烟气发展较快的特点,提高了百人疏散宽度指标要求。本款中“人员密集的厅、室”,包括商店营业厅、证券营业厅等。
(1)地下一层为家具、灯饰商场其人员密度按30%折算,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1.00m/百人),地下一层安全出口的最小总净宽=15200×0.6×0.3×1/100=27.4m
(2)地下二层为建材城,人员密度按30%折算,地下二层与地面高差大于10m百人疏散指标取1m/百人,同时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1.00m/百人,取值1。
地下二层安全出口的最小总净宽=5820㎡×0.56×30%×1m/百人/100=9.8m。
(3)依据实务教材第二篇第六章第一节: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故地下一层安全出口最小总净宽度应为27.4m。
4.(1)应急照明设置不正确,人员密集场所地面照度不小于3lx。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②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
③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②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③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1.5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2)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3)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总建筑面积:
12000*3+5600+15200*2=36000+5600+30400=72000<100000㎡,15200+5820=21020㎡大于20000㎡,综合判定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0.6h不满足要求,需增加为不应少于1.0h。
5.(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7.4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情景模塑聚苯板(EPS)燃烧性能等级为B2级,属于可燃材料,不合格。
(2)每层的防火封堵:
当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时,检查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防止因烟囱效应而造成火势快速发展。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7.9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情景描述为在楼板处每隔一层用防火封堵材料对空腔进行防火封堵。不符合规范要求。
【问答题】 某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由商业区和超高层写字楼、商品住宅楼及五星级酒店组成。除酒店外,综合体由建设单位下属的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建设单位明确了物业公司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了志愿消防组织,明确了专(兼)职消防人员及其职责。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了产权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明确了公共区域、未销售(租赁)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室外消防设施(场地)一级建筑消防设施改造与维护管理等由物业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各方未按照相关合同出资。
某天营期间,商业区二层某商铺装修时,电焊引发火灾。起火后,装修工人慌乱中掀翻了正在使用的油漆桶,火势迅速扩大;在寻找灭火器无果后,悉数逃离火场。消防控制室(共2名值班人员)接到保安报警,向经理报告后,2人均赶往现场灭火;此时,火灾已向相邻商铺蔓延,值班人员这才向公安消防队报警,公安消防队到场时,火灾已蔓延至相邻防火分区,有多部楼梯间因防火门未关闭,大量进烟。 灾后调查,起火点的装修现场采用木质胶合板与相邻区域隔离,现场无序堆放了大量的木质装修材料、油漆及有机溶剂等;现场的火灾探测器因频繁误报在火灾报警勘测器上屏蔽、二层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水管控制阀因喷头漏水被关闭;动火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脱岗。防火档案记载,保安在营业期间每3小时防火巡查1次,防火巡查记录均为“正常”。火灾前52天组织的最近一次防火检查,载录了商业区存在“楼梯间防火门水泵阀”、“有的商铺装修现场管理混乱,无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二层多个商铺装修现场火灾探测器误报,喷头损坏漏水”等3项火灾隐患。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问题:
1.简述该大型商业综合体对多个产权(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合理,并说明原因。
2.简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此次火灾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3.结合装修工人初起火处置行为,简述需要加强对装修工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4.指出起火点装修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
5.简析物业管理公司在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答案】1.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大型商业综合体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产权(使用)单位均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确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应建立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应急方案,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并对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教育。而本案例大型商业综合体由商业区和超高层写字楼、商品住宅楼及五星级酒店组成。除酒店外,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但是酒店部分与其他部分有共用的疏散通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道,所以这些共用部分均应同其他部分一样明确各方的安全消防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部分进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