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真题.pdf
大小:0.38M| 格式:pdf
【问答题】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后方可编制监理规划;同意技术负责人委托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的副总工程师审批监理规划;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拟定的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人选,理由是:该人选仅具有工程师职称和5年工程实践经验,虽经监理业务培训,但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时认为: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满足开工要求,但其他开工条件尚不具备。
事件3: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并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和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事件4: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施工现场时,发现正在施工的部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立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总监理工程师拟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建设单位以工期紧为由不同意停工,总监理工程师没有签发《工程暂停令》,也没有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最终因该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排除而导致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做法有哪些不妥,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2.指出事件2中工程开工还应具备哪些条件。
3.指出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有哪些不妥,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4.分别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1.事件1中,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具体如下:
(1)不妥之处: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后方可编制监理规划。
正确做法:监理单位在收到设计文件后即可编制监理规划。
(2)不妥之处: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技术负责人委托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的副总工程师审批监理规划。
正确做法: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规划。
(3)不妥之处: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拟定的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人选。理由是:该人选仅具有工程师职称和5年工程实践经验,虽经监理业务培训,但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由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条件符合要求,应予同意。
2.事件2中,工程开工还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
(4)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3.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具体如下:
(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调配监理人员。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调配监理人员。
(3)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参与。
4.事件4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及理由具体如下:
(1)建设单位对该生产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理由:建设单位没有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从而导致了工程事故。
(2)施工单位对该生产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理由: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且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布的《监理通知单》后拒不整改。
(3)总监理工程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理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总监理工程师没有签发《工程暂停令》,也没有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解析】没有试题分析
【问答题】某工程分A、B两个监理标段同时进行招标,建设单位规定参与投标的监理单位只能选择A或B标段进行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监理招标时,建设单位提出: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所在地域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2)应组织外地投标人考察施工现场;
(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之日起算;
(4)委托监理单位有偿负责外部协调工作。
事件2:拟投标的某监理单位在进行投标决策时,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A、B两个标段进行了比较分析,确定的主要评价指标、相应权重及相对于A、B两个标段的竞争力分值见表1。
事件3:建设单位与A标段中标监理单位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签订了监理合同,并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附加工作酬金为20万元/月。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资金未到位致使工程停工,导致监理合同暂停履行,半年后恢复。监理单位暂停履行合同的善后工作时间为1个月,恢复履行的准备工作时间为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