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要素的组成
(一)资产
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流动资产:可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是指变现期间或使用寿命超过一年或长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的资产。包括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2021年变动)
(二)负债
流动负债:指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持有待售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指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偿还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的内容:
(1)实收资本。
(2)资本公积:指由投资者投入但不构成实收资本,或从其他非收益来源取得,由全体所有者共同享有的资金。包括资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外币折算差额等。
(3)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5)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其他权益工具是指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优先股和永续债;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专项储备是指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2021年变动)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反映企业某一时点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称为静态会计要素,构成资产负债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是反映某一时期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称为动态会计要素,构成利润表要素。
二、会计核算的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以相关货币收支时间为基础的会计,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权责发生制基础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货币)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权责发生制是以会计分期假设和持续经营为前提的会计基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三、会计等式的应用
会计等式 | 公式 | 作用 | 意义 |
静态会计等式 |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 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 | 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重要依据 |
动态会计等式 | 收入-费用=利润 | 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会计等式 | 是编制利润表的重要依据 |
综合会计等式 |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 综合了企业利润分配前财务状况等式和经营成果等式间的关系 | 揭示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之间的相互关系 |
四、企业支出的类别
资本性支出:是指通过它所取得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支出,如企业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支出、长期投资支出等,对于这类支出在会计核算中应予以资本化,形成相应的资产。(2021年变动)
收益性支出:指通过它所取得的效益仅及于本会计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
这种支出应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确认为费用,如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外购材料、支付工资及其他支出,以及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等;另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缴纳的税金、有关费用等也包括在收益性支出之内,它是企业得以存在并持续经营的必要的社会性支出。(2021年变动)
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不属于会计主体生产经营支出、与会计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应从会计主体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支出,主要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通常包括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损失。(2021年变动)
利润分配支出:是指在利润分配环节发生的支出,如股利分配支出等。
五、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折旧年限、下同)平均计算折旧均衡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年、月) 折旧额都是相等的。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指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可完成的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1)行驶里程法:是指按照行驶里程平均计算折旧的方法。它适用于车辆、船舶等运输设备计提折旧。
(2)工作台班法:是按照工作台班数平均计算折旧的方法。它适用于机器设备等计提折旧。
(3)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最后两年之前的各年,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年限平均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而在最后两年按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的方法。
(4)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折旧率)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各年提取的折旧额必然逐年递减、因此也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六、工程成本及其核算的内容
工程成本包括从建造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1)耗用的人工费用。(2)耗用的材料费用。(3)耗用的机械使用费。(4)其他直接费用。
2.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不易直接归属于工程成本核算对象而应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主要是企业下属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3] 17号):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搬运费、材料装卸保管费、燃料动力费、临时设施摊销、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以及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的为订立建造承包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费用。
七、施工企业的期间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建筑安装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8)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9)工会经费。(10)职工教育经费。(11)财产保险费。(12)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3)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相关的手续费以及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内容。
八、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1.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标准
(1)固定造价合同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依据以下 4 个条件进行判断,如果同时满足 4 个条件,则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依据以下两个条件进行判断,如果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则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2.完工百分比法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合同完工进度=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需要注意的是,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也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合同完工进度= 已经完成的合同工程量÷合同预计总工程量×100%
(3)根据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技术测量确定(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
该方法是在上述两种方法无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施工)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量等。
3.当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 实际合同总收入 – 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4.资产负债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 × 累计完工进度)– 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九、利润的计算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计算公式为:
营业利润=营业收人一营业成本(或营业费用)一税金及附加 一销售费用一管理费用一财务费用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为负) +投资收益(损失为负)
式中,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二)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三)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式中,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
十、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
1.企业应该依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所有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企业应以持续经营为会计确认、计量和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
3.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其他财务报表。
4.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重要项目单独列报。
6.财务报表项目应以总额列报,资产和负债、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能相互抵消,即不得以净额列报,除非会计准则另有规定。
7.企业在列报当期财务报表时,应当至少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与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
8.财务报表一般分表首和正表两部分。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表首部分概括说明下列各项:编报企业的名称;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人民币金额单位;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9.企业至少应当编制年度财务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 起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涵盖期间,以及短于一年的原因。